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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政策说明:2019年12月截止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二)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四)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五)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2
广州市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市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支持设计领域企业、工作室和个人参与各类行业评定评价,获得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奖、红棉奖、中国广告长城奖等全球性、全国性奖项将给予每项3万元~50万元奖励。
3
汕头市
首次申请国际商标,补贴注册费用50%,但不得超过最高上限;马德里每个指定国家或地区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件补贴的国家或地区数不超过20个;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注册的,每件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
4
佛山市(政府联系方式可联系小编拿即可)
政策说明:申请资助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一)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额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二)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
(三)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四)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
同一件商标(指同一注册人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相同或相近)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5
江门市
一、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
(1)完善境外商标激励资助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进行境外商标注册,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对在马德里体系、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单一国家、台港澳地区成功取得境外注册的商标,分别给予每件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申请人年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本级和各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
(2)强化商标奖补政策财政保障。本措施有关商标奖补政策的年度总额为300万元,额满即止;当年的商标奖补,统一在下一年度5月份前申请办理;申请时符合商标奖补政策但已额满的,申请人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申请办理。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珠海: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或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商标(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资助10,000元,年度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商标资助3000元。
3.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商标资助2000元。申请资助时间。商标国际注册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申请人应在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二年内提出资助申请。各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4月1日至30日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未在4月1日至30日之间提交申请材料的,顺延至次年申报办理。
北京市商标注册激励政策
1
石景山区
成功注册商标(包括国外注册)的企业,每个企业奖励600元;
成功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
成功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
丰台区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中国驰名商标,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50万和2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注册的国际商标注册人给予50%的补贴。
3
密云区
给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经营单位一次性50万元;给予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或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给予国际商标注册的持有人一次性5000元的注册费用补贴。
4
昌平区
对于获得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授权的,每项给予500元的支持;对通过代理公司申请的给予500元/件的支持。
5
顺义区
马德里商标:2000元/件;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