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状告“利群超市”,是商标侵权了吗?

阅读:396 2019-04-11 13:55:21

现在的商标专利、版权被别人侵害的案件是非常的多的,企业无论是做25类的、35类的,还是做其他类别的商标产品的,都是很容易受到别人的侵害。

一、侵犯利群商标小商店被起诉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祥润福商店利用“利群”商标的知名度进行经营的意图明显,也必然导致消费者误认被告与原告有特定联系,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恶意明显。

二、不认为保留“利群”侵权

被告辩称,自己曾在2006年与利群签署过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书,准许在商业和广告文件以及建筑物上使用“利群便利某某超市”名称。

三、侵权长达十年性质恶劣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他们起诉的被告和此前与利群签署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书的不是同一经营主体,因此被告从未获得过特许加盟。即使按照被告所称,之前与利群有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但由于没有按照合同按期交纳加盟费也早已失效。

四、合同不代表可随意用商标

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是特许经营合同因一方提出解除后,双方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继续使用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这在当前的特许经营纠纷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具有代表性。

五、许多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一些商场、超市侵权经营者为了迎合人们追求名牌的心理,以远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侵权产品谋取非法利益,这类“搭便车”、“傍名牌”的行为频频得手,是导致商标权和著作权侵权高发的重要原因。

对企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务性和引导性。这也是国际合作园区中首个编制发布的知识产权操作指引,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大举措。企业要学习相关的商标知识产权的知识,在别人侵害自己商标的时候可以知道需要走什么的流程,可以更加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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