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瓶能否注册商标?

阅读:483 2019-04-11 13:55:13

迪奥真我香水对很多女性来说并不陌生,不少人认为这款香水瓶外形独特,但香水瓶能不能算作一个注册商标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直接关系到迪奥真我香水瓶能否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并被保护。

2014年8月8日,迪奥公司为真我香水瓶申请了国际商标注册。此后,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规定,迪奥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向中国等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以便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注册。

2015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称商标局)向国际局发出申请商标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

2017年12月29日,最高法作出裁定,提审该案。昨日,最高法终审判决认为,商评委作出的决定有违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并且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理的期待利益,一审、二审法院对此未予纠正的作法不当。遂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判令商评委重新针对涉案商标作出复审决定。

对于判决结果,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认为,这意味着迪奥真我香水瓶的商标申请在国内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迪奥认为真我香水瓶有辨识度;商评委认为容器不足以让公众识别

迪奥一方认为,真我香水瓶设计独特,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与其他香水产品差别较大,并且通过长期的宣传推广,已经为消费者熟知。

商评委一方则认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容器天然不具有显著性,并且真我香水瓶这一立体商标仍然需要辅以文字说明,单独使用香水瓶不足以让公众识别。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法最终判决商评委应当对迪奥公司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重新审查。判决指出,商标局、商评委在重新审查中应重点考虑申请商标的显著性与经过使用取得的显著性;还要考虑审查标准的一致性原则,因为最高法注意到,与本案商标相同类型的商标已经获得注册,不能以个案审查为由忽视执法标准的统一性问题。

根据最高法的终审判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将重新就迪奥的商标权申请作出复审决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迪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律师李凤仙认为,如果最终商评委通过了迪奥的商标权申请,将会为今后迪奥在市场上维权带来积极作用,通过商标权保护可以更有力、更便捷地打击市场上的仿冒、山寨产品。最高法的判决结果也会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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