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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版权化,到底能不能实现全类保护?
商标是一家企业的文化,是企业的灵魂那什么又是商标版权化呢?申请了版权以后,能不能实现商标全类别保护的效果?下面,小编带你一一解开这些疑惑!
logo不等于品牌,却是品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有logo的品牌才有视觉之魂,有了它,大家才会对品牌产生视觉认知。此前,一直有知己询问商标版权化的意义,今天详细说一下。
申请商标的同时还要申请版权?
答案是:有!二者的保护重点不一样。商标是保护你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的,比如,前段时间看到过一遍文章报道坎商标驳回复审成功后:肃清上百家山寨店》里提到过,“小龙坎”这个商标注册成功后,别人如果和其名字一样是不行的,要么饭店别开了,要么改名,与小龙坎这个名字区分开就好。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
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
俗话说,多一重保护多一种安全,二者同时申请会有好处吗?
那还用怀疑吗?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此前已有无数成功案例,再此不赘述。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