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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字典》在无数中国人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是具有“国典”之名的。伴随知识服务的兴起,众多出版企业纷纷打造各种平台。2017年6月份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app”上线之后,迅速的吸引了大量用户的下载。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原告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诉被告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华语出版社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商务印书馆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27万余元。
商务印书馆认为:华语出版社生产、销售“新华字典”辞书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没有注册驰名商标,并且被告华语出版社使用原告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要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40万元。同时商务印书馆请求法院认定“新华字典”为没有注册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