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商标因假冒被查杀,情人节礼物这就没了...

阅读:509 2019-03-07 11:04:14 来源:网络

根据相关报道商标转让网获悉,近日,南宁海关隶属凭祥海关在中越浦寨互市区卡凤货场发现一互市申报车辆所载货物有可疑,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仔细查验,查获带有“chanel”(香奈儿)标识化妆品套盒120盒,每盒内有粉饼、唇釉、口红、粉底液等,共计1080件。

该批化妆品的持有人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涉嫌侵犯相关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现场值班关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暂停通关处理。

商标转让网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名牌商品,尤其是直接接触皮肤的化妆品、护肤品时尽量到正规专柜或商场购买,不要为了省钱而购买来路不明的商品,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于缺乏凭证,维权不易。

那么,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权人该如何维权?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本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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