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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淀法院已经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了旭苑房地产公司赔偿京御房地产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律师费80000元以及公证费11630元,并且要求其进行刊登消除影响的书面声明。
京御房地产公司就是第12611702号“孔雀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京御房地产公司认为旭苑房地产公司的侵权行为,使消费者误认为这个楼盘的项目是由原告开发和销售,或者与原告有特定联系,易使人误认与京御房地产公司“孔雀城”项目存在特定联系,已经构成在类似的服务上使用了近似商标。
旭苑房地产公司辩称:其项目名称“孔雀城”为暂定名称,因为涉嫌侵权已经被取缔,其公司事先并不知晓这个注册商标,是属于一种偶然性的侵权。原告的录音证据中售楼处置业顾问对楼盘的预售情况的描述多半是夸张和渲染。涉案的地块土地的性质是为科教用地,没有取得规划的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意向的客户也是很少的,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已经被责令解除,定金也已经全额返还,其公司并没有获利,所以原告主张的赔偿300万元还是有失公平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石家庄“孔雀城”楼盘项目侵犯了京御房地产公司对涉案商标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还是应该承担侵权法律的责任,所以依法酌情的更改赔偿的数额为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