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在微博发自己修改的摄影作品 因侵权被判赔34.5万

阅读:337 2019-04-11 13:28:42

原告朱庆福诉称:这张图片是知名摄影师于1992年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充分的展现了我国侦察兵的真实面貌,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气节和民族精神。这项作品获得了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的金奖。

摄影师认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也遭到严重的曲解,和作者原作品想要表达的民族气节和民族精神的主体完全不同,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对此林志颖也在个人微博进行道歉:“因为觉得有趣,没有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没有完全的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完全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会更加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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