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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香烟强制申请商标外,商标注册是自愿的,只要不侵犯他人商标及在先权利以及不违反法律关于商标使用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任何可以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都可以作为商标来使用。但需要考虑你是否已经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递交注册商标申请,不然一旦你把品牌推向市场,那么别人也可以去申请跟你一样的商标,我们国家讲求的是以注册在先为原则的。未注册商标指的是权利人事实上拥有某个商标,但未将该商标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未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但不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与注册商标权相比,它有以下特点:(一)不确定性。指权利人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事实上占有了某项商标,但因未及时申请注册导致有可能失去该项商标。因我国实行注册在先原则,即当两个以上生产相同或类似商品的企业拥有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时,申请在先者将获准注册。对于申请在后者来说,其商标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而且连继续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二)脆弱性。未注册商标的脆弱性体现在它易于受到侵犯,难于获得保护。实际在通常情况下商标主管部门对未注册商标权基本上不提供什么保护,司法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能为未注册商标权人提供的保护也是十分有限的。此外未注册商标如果违反禁用条款,所标识的商品粗制滥造或以次充好,就欺骗了消费者,其持有人也将会受到处罚或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