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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宝马再掀起一场商标侵权案,而这次状告的是上海创佳服饰有限公司、德马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德马的创始人周月琴,因为很简单就是被告侵犯了注册商标,并且构成了不正当的竞争。
根据商标转让网了解,被告德马公司是在2008年成立的,周乐琴是唯一一个自然人股东及董事。在明明熟知宝马是作为豪华车品牌在中国的影响力的情况下,德马公司还在继续使用“宝马”和“bmw”字样,还在2010年给名字为“德马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从2008年以来,德马公司在周乐琴购买并且注册“bwn”以及形状上与宝马汽车商标相似的“圆形蓝白图”等商标。商标转让网获悉,从此以后,德马公司还授权给创佳公司使用这个商标,还随着时间逐步在修改着商标,向宝马汽车的注册商标靠拢,并将把“德国宝马”、“bwn”等字号是广泛使用在服装、鞋包等商品上。
宝马公司认为,德马公司这样的行为已经是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并且已经是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所以把三个被告都上诉至法院。根据《上海日报》的报道,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宝马汽车的三个商标都属于驰名商标,被告明知故犯,仍然去仿制类似的商标。因此根据宝马的注册商标的驰名情况,来裁定被告赔偿原告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