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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商标管理的制度。商标是特定商品的标志代表着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和厂家信誉。经过核准之后的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它体现的就是商标权人对商标的专用权。注册商标只能够让商标注册人使用,排除其他任何人的非法使用。除非是得到了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许可,要不任何人都不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和这个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面使用了与其注册的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本罪的本质要件是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没有经过他人许可擅自的使用和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没有经过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种类的商品上使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以及经过商标专有人许可之后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都是不构成犯罪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并且主要为各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包括城市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营利的目的、出于谋取某种权益和荣誉以及破坏他人信誉的目的,擅自的把伪造和仿造的与其它工商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者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用在自己生产或者经销的同一种商品上,产生以假乱真和冒充出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