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例看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

阅读:552 2019-03-28 09:34:27 来源:网络

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人为了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提交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6月审议通过《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中规定:自同意优先审查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根据《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适用于6种情形: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针对上述六种情形,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时,所需提交的文件也有所不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优先审查只是缩短了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专利申请的最终归宿究竟是授权,还是驳回,取决于申请自身的可专利性,与优先审查程序无关。优先审查是一把双刃剑,可能加快授权也可能加速驳回。当申请人考虑采用优先审查程序时,申请人需要清楚地了解到这一点。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