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的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阅读:463 2019-03-28 09:33:57 来源:网络

一.专利复审办理条件

依据《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应当在《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复审费可以减缓,减缓比例:职务发明为60%,非职务发明80%。复审费的减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二.专利复审所需材料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