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因《五环之歌》侵权被索赔50万

阅读:714 2019-03-27 09:04:01 来源:中国商标网

说起岳云鹏,大家马上就能想到《五环之歌》,谁能想到后来因为这首歌侵犯版权,岳云鹏居然被索赔50万。

作为郭德纲的徒弟,德云社的一员,岳云鹏的人气毋庸置疑,这首歌可以说被他唱红,可以说戴上了他的标志。但是这首歌并不是他创作的,而是改编自蒋大为老师的《牡丹之歌》。

大家都知道蒋大为很开明,并没有要收他版权费的意思,两人之前还一起演唱过这首歌,但是最近岳云鹏摊上事了,因为这个《新五环之歌》被告了,这个告岳云鹏的并不是蒋大为,而是这首歌的版权公司。

一首歌可以翻唱改编,但是不能做商用,否则就要付版权费。问题就在于岳云鹏前段时间将这首歌变成了商用广告歌曲,美团也将这首歌改成了《新五环之歌》,所以就被人告了。

因认为“美团”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成也”五环“祸也”五环“,这下岳岳是摊上事了,并且是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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