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侵权!九个字被罚数万块

阅读:551 2019-03-27 09:03:26 来源:中国商标网

除了宋体、黑体、微软雅黑等,还有一些字体是不能随便用的,一不小心就会侵权。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因为擅用北大方正的字体被起诉了。

周氏顺发公司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北大方正的倩体“五谷粗粮营养燕麦片”九个字,被北大方正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10万元等。

方正倩体早在2000年就已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登记号为2008-f-011015。北大方正认为,该产品的生产商周氏顺发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产品外包装上显著位置使用大号字体突出使用方正粗倩简体的九个字并作为商品名称,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

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周氏顺发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谷”“粗”“粮”等九个字并赔偿北大方正经济损失5万元;永辉超市立即停止销售包装装潢含有“谷”“粗”“粮”等九字的产品。

周氏顺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北高院。法院认定周氏顺发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字体侵权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有些企业在广告宣传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法院对字体侵权的判罚约为每个字3000元至1万元,如果字体设计在产品营利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赔偿金额还会增加,而相较于国内普遍较低的字体、字库的授权费,事先通过正常渠道付费、获得授权要‘划算’得多。”

如今,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看重,字体版权保护力度也将加大。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