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12年的“金龟子”商标被宣告无效

阅读:344 2019-03-26 16:17:50 来源:中国商标网

“大风车吱呀吱溜溜的转,这里的风景呀真好看……”有多少人,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看鞠萍姐姐、董浩叔叔、还有金龟子呢?

扮演金龟子的刘纯燕老师如今已经52岁,依然是一头锅盖头短发,一张童年的脸。她一生坚持一个发型,只为“金龟子”品牌的塑造和保持。当“金龟子”融入她的生命,坚决捍卫“金龟子”知识产权自然也成了她坚持的一部分。

2017年10月11日,“金龟子”刘纯燕对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经过近一年的审理,于今年9月3日公布裁定结果: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根据商标注册查询,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是在2013年08月05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教育、组织舞会、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组织表演(演出)、图书出版、游乐园、提供娱乐设施、娱乐服务范围内,并在2015年08月14日成功注册。

抢注者答辩时称,自己对此争议商标进行了长达12年的使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广泛的服务销售区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她的确没撒谎。

“金龟子”本尊,刘纯燕在2013年12月才成立北京金龟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申注的54件“金龟子”图文商标,最早申注日期为2014年01月26日。这个时间的的确确晚于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申请日期。

在第13029596号“金龟子”商标注册申请日期前,“金龟子”作为刘纯燕的艺名,已经被相关公众所熟知。而抢注者申请该商标明显具有不正当利用“金龟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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