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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如果注册人不办理备案的,可能被吊销注册证,而且办理了备案,还可以对抗第三人。
那商标许可备案需要哪些材料呢?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在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真实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申请人所需要的材料:
1、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
2、提供双方签定合同协议书3份,许可人在办理以上各项申请手续时,都必须携带申请人章戳(个体工商户带私章);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向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