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哪些商标异议不予以受理?

阅读:346 2019-03-26 13:51:21 来源:网络

一、商标异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二)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三)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

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五)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哪些商标异议不予以受理?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