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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性是指商标应当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二、商标的通用性,是由商标自身的功能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宣传商标的特点所决定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商标在不同环境下的通用性。
从商标的识别角度来讲,要求商标能通用于放大或缩小,通用于不同背景和环境中的展示,通用于不同媒体和变化中的效果。
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的商标无论是被放大或者缩小、无论是在近距离还是远距离、无论是在繁杂的环境内还是空旷的空间中、无论是在动态环境还是静态环境中,都可保证观者能及时迅速地识别商标。
(二)商标在包装设计中要具有通用性。
商标应当在产品造型、包装装潇等方面具有通用性,这就要求商标的造型既要美观实用,还要注意使商标能与特定的产品性质以及包装装演特点相协调。
(三)商标在平面印刷、宣传媒体上要具有通用性。
要求商标不仅能适用于制版印刷,还能适用于不同材料载体的复制工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