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期内的注册商标,还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阅读:255 2019-03-26 13:47:33 来源:网络

一、我国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期限的限制,而非一经注册即可无限期地专有使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就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有效保护期间。

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标权人享有续展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履行法定的手续后,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得以继续享有专用权,使该注册商标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注册商标的续展期即商标权人申请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间,也就是申请继续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期间,一般为延伸至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

续展申请经核准后,注册商标从原有效期届满之下一日起继续受法律保护;

如果续展申请最终被驳回的,商标权自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消灭。

三、在宽展期(有效期推后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的,原商标权人请求处理在续展申请之前侵害注册商标的行为,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应受理。

即使此后的续展申请被核准,对宽展期内提出申请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原商标权人也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以上内容,从2012年3月至9月你还可以申请保护商标,但如今已经6月,等于说你还有3个月的时间申请。

3月到6月这三个月发生的侵权,根据上述第三点,不予支持,你也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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