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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
《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
(一)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二)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