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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而《商标法》第三次的修改,则要求中国公民申请商标时除了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以该申请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港澳台及国外的个人申请商标不受《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规定。
申请商标的程序如下:
首先,先去商标局查询所要注册商标中包含的中文和英文。
根据商标申请人要求,向中国商标总局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在先,然后再提出申请商标注册。
其次,提交以下手续:1、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2、公司申请商标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张(要求执照号清晰)。
3、所要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十二份,长和宽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如商标图样为彩色,需提供彩色图样11份及黑白墨稿2份;
如商标图样为黑白,需提供黑白墨稿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