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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国内商标使用人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可以通过两条途径进行:一是逐一国家注册,即申请人直接向需要获得保护的相应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二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需要获得保护的相应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二、多数国家或者地区法律都作出明文规定外国商标申请人在本国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目前,受到许多国内商标申请人欢迎的途径是,把申请商标国外注册的事宜直接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一切有关手续。
由于这些专业的代理机构和国外商标代理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通过双方的协同工作将保证我国商标申请人安全、简便、快捷地获得商标注册。
三、办理逐一国际商标注册手续较多、费用较高、时间较长,商标注册之后,当注册人需要办理续展、转让、许可、名称地址变更等有关事宜,还需要再次委托代理人逐一各项办理。
由于以上的不便之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应运而生,为商标在成员国内部获得一致保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结合以上几点,最方便最经济的方式就是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一切有关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