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猫Confused Ca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阅读:253 2019-03-26 11:36:23 来源:商评委

申请人:重庆天爵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8224631号“迷糊猫confusedca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497309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情形。申请人在本案中并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商标评审委员会。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