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昨日,“新百伦”商标侵权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去年4月该公司因“新百伦”商标被广州中院一审判令赔偿周乐伦9800万元,newbalance不服上诉。二审判令新百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赔偿周乐伦500万元。
一审
美国“newbalance”公司于1983年在第54类“鞋”上注册“n”、“nb”商标,于200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第25类“鞋”上注册“newbalance”商标。新百伦公司于2006年12月成立,“newbalance”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起授权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上述商标。2013年7月15日,周乐伦以侵犯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新百伦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9800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潮阳鞋帽公司于1996年8月获准注册“百伦”商标,“百伦”商标诞生。该商标于2004年4月转让给周乐伦。2004年6月周乐伦申请注册“新百伦”商标,2008年1月在鞋类核准注册。周乐伦提供了多份证据,证明其实际使用了“百伦”、“新百伦”商标。
原审法院认为,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至今合法有效,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新百伦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周乐伦“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新百伦”标识,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侵害了周乐伦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责任,要求新百伦赔偿9800万元。新百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二审法院认为,周乐伦涉案注册商标至今合法有效,权利状态比较稳定,应依法受到保护。新百伦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成立,晚于周乐伦涉案注册商标的申请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新百伦公司对“新百伦”标识享有在先的企业名称字号权、未注册商标先用权和在先使用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
关于赔偿数额,广东高院认为,消费者购买新百伦公司商品更多地考虑“n”、“nb”、“newbal-ance”商标较高的声誉及其所蕴含的良好商品质量,新百伦公司的经营获利,并非全部来源于侵害周乐伦“百伦”、“新百伦”的商标,因此周乐伦无权对新百伦公司因其自身商标商誉或者其商品固有的价值而获取的利润进行索赔,周乐伦主张以新百伦公司被诉侵权期间的全部产品利润作为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依据,理由不成立。
此外,新百伦公司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即“newbalance”公司针对周乐伦申请注册“新百伦”商标所提出的商标异议被驳回的情况下,新百伦公司明知周乐伦对“百伦”、“新百伦”商标享有权利,但仍无视他人商标权的存在和中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综合全案证据,广东高院确定,新百伦公司应赔偿周乐伦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如此大的赔偿金额,所以各企业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啊。社文商标管家网提示您,不能无视法律投机取巧,良好的商标查询习惯是必须的,既然有人已注册该商标,就不要再铤而走险使用了,另外一个公司的主要商标需要定期进行商标监测,这样才能减少侵权和被侵权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灰灰)
相关资讯:
购买商标的那些事儿!
社文商标管家催生知识产权行业新亮点
“搜房”商标大战:切忌为他人做“嫁衣”
外观设计专利在移动终端产品方面的应用分析
标记tm给商标上个保险!
专家支招:商标被抢注如何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