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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兰博基尼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只要对车有一点点爱好的人,没有人不知道兰博基尼的,拥有一台兰博基尼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犟牛”是兰博基尼的典型标志,但是“犟牛”的商标并不是兰博基尼独有(并没有进行商标全类注册保护),因此,兰博基尼商标被大量“搭顺风车”。而且就在近日,浙江温州一家商标咨询公司,拿到了兰博基尼车标上那头犟牛为图案的注册商标所有权。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和社文商标管家网一起来看下吧!
2009年4月,名为瑞安意佳商标咨询的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这款“犟牛”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类别为第36类,核定使用服务为保险、银行、金融服务、艺术品估计等。经过商标经初步审定,进入公告阶段。
兰博基尼公司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并提交了自家商标——第835944号“lamborghini及图”,作为证据。
2013年1月,国家商标局作出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接下来的5年多时间里,不服裁定的兰博基尼一路上诉,北京最高法于是2016年3月11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兰博基尼的商标异议诉求,对瑞安意佳公司提交的“犟牛”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作出这一裁定的理由是:
第一,瑞安意佳公司申请注册的“犟牛”商标指定使用的是保险、银行、金融服务等领域,与兰博基尼公司的引证商标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商品功能用途及消费对象等方面差异明显,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
第二,“犟牛”虽然是兰博基尼的车标,但兰博基尼并不能证明自己就是这个图标的设计创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兰博基尼之所以那么看重车标上的这头“犟牛”,是因为它象征着兰博基尼超豪跑车的品牌历史和内涵。但是兰博基尼并没有对“犟牛”商标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兰博基尼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兰博基尼”系列商标仅限于第9、12、14、16、18、25、28等这几类,申请的商标名包括中文“兰博基尼”、“蓝博基尼”、英文“lamborghini”及相关图案。因此“犟牛”商标被众多商标分羹也是在所难免的。如果兰博基尼公司一开始就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并实施相应的保护策略,我想现如今的这种情况也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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