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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中旬都市剧《欢乐颂》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收视率,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表示计划继续拍摄《欢乐颂》的续集,并将其打造为类似《琅琊榜》系列的影视品牌。但《欢乐颂》的商标却并不归属于该剧片方,“欢乐颂”商标早已被他人在先申请注册并抢占了商业先机。要想将“欢乐颂”打造为一个影视品牌,首先需要解决所面临的商标掣肘之痛。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目前共有22件以“欢乐颂”3字作为商标的申请注册信息,其中不乏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下称华润万家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的身影,但对于电视剧《欢乐颂》的出品方、编剧、制片人、导演等,却在申请注册人中均遍寻而不见其“踪影”。
在电视剧《欢乐颂》对应的核心商标类别即节目制作、娱乐、书籍出版等第41类服务上,目前中国商标网上共可查询到3件相关服务上的“欢乐颂”商标。其中第7641670号“欢乐颂”商标于2009年8月便已被提出注册申请,远远早于电视剧《欢乐颂》的问世时间。
《欢乐颂》并非遭遇影视商标权属纠纷的个例。《神探狄仁杰》与《神断狄仁杰》、《人再囧途之泰囧》与《人在囧途》等均因名称、剧情等相近似而引发了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并引发知识产权业界对影视作品名称相关法律问题的关注。
作为同样曾热播的古装剧《芈月传》,自2015年11月开播以来至今热度未消,而其在商标注册上被他人抢先亦引发了知识产权业界的广泛关注。2015年8月上映的电影《轩辕剑传奇》自定档之后亦是非不断,与《轩辕剑》游戏方展开了一场商标侵权之争。
影视作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流失严重和屡遭侵权的现状,引起了知识产权业界的重视。有业内人士表示,影视产业的从业者,尤其是影视作品制片者,要提高对影视作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主动采取多种措施妥善保护自身影视作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从影视作品名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开始,在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做足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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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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