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商标争夺案升级 将诉讼至最高法

阅读:441 2019-03-26 10:49:06 来源:社文商标管家网

日前,在“iphone商标争夺案件中,苹果公司因之前并没有对”iphone商标在第18类进行商标注册,第18类主要适用范围是仿皮、牛皮、家具用皮服饰、护照夹(皮革制)、钥匙盒(皮制)、皮制带子、钱包等。因此与“iphone”商标失之交臂,以败诉告终。近日,苹果公司方面做回应,“我们打算前往最高人民法院要求重新裁定,我们会继续坚持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苹果在中国申请“iphone”商标的时间为2002年10月18日,国际分类号为9,适用范围是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和计算机硬件。而新通天地申请“iphone”商标的时间是2007年9月29日,国际分类号为18。两家公司之间的“冲突”始于2013年,商标争夺战也在持续升温。

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社文商标管家网提醒您:一定要建立健全的商标保护体系,做好商标的防护工作,千万不要等到危机来临才去展开补救措施。这样不仅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企业发展也将有一定的影响。社文商标管家网是国内知名的知识产权公司。致力于为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境内外商标注册、商标监测、商标查询等知识产权服务提供全方位、管家式服务。商标问题,就找社文商标管家网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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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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