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的懵!iPhone商标归中国公司了?

阅读:325 2019-03-26 10:48:48 来源:网络

什么?iphone商标归中国公司了?看到这则消息作为社文商标管家网的小编,也不禁风中凌乱了。难道以后苹果不能卖iphone了么?

2002年10月18日,苹果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3339849号“iphone”商标,核准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9类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

2007年9月29日,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第6304198号“iphone”商标申请,申请在国际分类第18类仿皮、牛皮、钱包、小皮夹、皮制绳索地等商品上使用。

也就是说,新通天地公司获得的“iphone”商标只能用于钱包、皮带等皮具用品,跟电子产品压根不沾边。

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后,苹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商标局经审理后作出(2012)商标异字第36529号《“iphone”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且因为苹果公司在此前针对该商标并没有进行驰名商标认证,对于“iphone”商标提交使用证据绝大多数形成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后,且数量很少,故苹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iphone”商标于被异议商标申请前达到驰名程度。因此没有办法按照驰名商标进行商标保护。

苹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苹果公司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此判决,标志着苹果在中国不能独占“iphone”商标(垄断),但依然可以使用“iphone”商标出售计算机软硬件产品。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而且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那么如何认证为驰名商标呢?和社文商标管家网一起来看一下吧。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如下:

a、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相近似时,在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b、商标争议案件中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商标驰名的认定申请:即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c、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申请人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该商标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自身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d、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向地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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