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要求政府网站应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通知》要求,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