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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山东省内考点(济南市、青岛市)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320号)和《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99号),现就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山东省内考点(济南市、青岛市)考试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
考务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考点城市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收取,用于补偿国家知识产权局考务成本支出。标准为: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1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1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17元。
考试费由考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考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文件(鲁价费发〔2017〕99号)规定,确定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元。
202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山东省内考点(济南市、青岛市)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为: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6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6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67元。考生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缴入财政,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11日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